一般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
作者: 日期:2011年09月21日 点击:
一般原产地证书是各国实施最惠国待遇、反倾销反补贴、保障措施、原产地标记管理、国别数量限制、关税配额等非优惠贸易措施以及在政府采购、贸易统计等活动中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原产地确定的重要依据之一。今年1-8月,山东检验检疫局共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7.97万份,占各类原产地证书签证总量的近1/4。
由于不能享受关税减免优惠,长期以来,一般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未能得到足够重视,部分签证机构存在签证质量不高、原产地规则执行不严、签证随意性大等问题,使部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也获得了签证。以来料加工冻鱼片为例,按照相关原产地标准,只有经过清除内脏和剔骨刺两个加工工序,才能获得我国的原产资格。但在签证工作中,个别签证机构对一些未经上述加工的冻鱼片也签发了原产地证书。
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国,在贸易顺差长期持续以及加工贸易仍占较大比重的情况下,一般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应引起足够重视。为此,山东检验检疫局建议:一是严格执行有关原产地规则,对达不到原产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。二是加强对出口企业的宣传和培训,使企业深入了解有关签证标准和要求,增强企业的诚信申领意识。三是加强原产地调查工作。重点掌握加工贸易项下出口货物的原材料、零部件进料以及从价百分比等情况,从而有效判断货物是否符合我国有关原产地规则。
来源:山东检验检疫局